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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动物卫生工作、畜牧行业生产、草原保护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市动物疫病的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控制工作。
  三、负责动物防疫监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净化和扑灭工作。
  四、负责兽医执业人员和兽医执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和组织实施兽医资格认证和执业注册工作。
  五、负责对饲料、兽药的对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实施饲料、兽药的质量管理规范和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及产品认证。
  七、负责全市种畜禽质量卫生监管和种畜禽繁育体系建设工作。
  八、拟定和实施动物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规划。
  九、负责制定和实施畜牧行业发展与草原保护建设的规划和计划。
  十、负责指导、协调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承担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三、承担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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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辽阳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